[2018-07-23]
依据宁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2018)部门301号批复,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都县田埠乡卫生院的委托,对宁都县田埠乡卫生院卫生计生服务室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招标编号:XYCX2018-ND-C002
(二)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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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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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田埠乡卫生院卫生计生服务室工程项目 |
1 |
项 |
宁都县田埠乡卫生院卫生计生服务室工程项目,主要内容为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工程。 |
117991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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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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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有意向供应商可在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7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07月31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梅江镇翠微广场北路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开标大厅,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温馨提示:磋商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七)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00)须在2018年7月30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注册地基本账户所在银行(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2859000103100000106),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投标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帐号:2859000103190000329(注:如果是同行转帐的请转2859000103100000866主帐户,备注栏注明329。)),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八)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工程基础完成后付工程款的20%,主体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结算后累计支付至工程竣工结算价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对应日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十)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三)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宁都县田埠乡卫生院
地址:宁都县田埠乡
联系人及电话:胡先生 13870715406
招标代理: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凌云大道玉环居23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 17346648696
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