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5]
根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康采招(2018)456号】批复,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南康区教育局的委托,现对其购买劳务派遣公司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YZ2018-NK-C008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单价(元) |
1 |
购买劳务派遣公司服务(国内服务) |
1 |
项 |
为解决中小学校教师因产假导致课务紧张和公办幼儿园教师缺编问题,进一步规范学校非在编人员管理,按照政府面向社会购买服务的相关要求,南康区教育局拟就所属学校(幼儿园)非在编部分教学岗位人员通过政府面向社会购买劳务,采取劳务外包的方式进行管理。 一、项目名称:学校教学岗位劳务外包项目 二、数量:1家 三、主要技术规定及要求 (一)采购主体:南康区教育局 (二)项目内容:为南康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派遣教学岗位人员。 (三)派遣人数:根据南康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工作需要,派遣教学岗位人员300人(具体派遣人数、地点根据工作需要确认)。 (四)派遣教师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 2.岗位条件 (1)高中教师岗位 ①专业对口。 ②取得高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2)初中教师岗位 ①专业对口。 ②取得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3)小学教师岗位 ①取得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4)幼儿园教师岗位 ①取得幼儿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五)服务期限:1年 五、承接主体(劳务外包单位)的职责 (一)根据采购主体要求推荐人选,为采购主体决定使用的劳务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二)教育派遣的劳务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教育派遣的劳务人员遵守采购主体的规章制度,保守采购主体的商业秘密。 (四)从承包费中支付劳务人员的工资和应得收入。 (五)依法承担劳务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 (六)协助采购主体使用的非本地户籍的劳务人员办理《居住证》。 (七)听取采购主体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八)帮助劳务人员解决涉及社会、家庭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九)支付劳务人员的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女工生育保险)。缴纳基数为当地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按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规定执行。 (十) 为劳务人员承担的其他费用[包括劳务人员因采购主体的退工引起的无工作期间工资报酬、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工伤保险金。] (十一)承担劳务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采购主体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派遣的,承接主体应按照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部发[1994]第481条)规定,支付该劳务人员的医疗补助费。 五、 采购主体职责 (一)在承接主体组织的劳务工的考试、面试、考核、体检、政审、录用时邀请采购主体参与实施,采购主体对已确定录聘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收,并按本协议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条件和就业岗位。 (二)对承接主体所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采购主体根据每名劳务人员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计算劳务人员工资(含加班工资和绩效工资)和社会保险费,以法定货币形式每月按时足额支付给承接主体。 (三)对承接主体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外所需的费用(包括:承接主体的管理费、税收、劳务人员因采购主体的退工引起的无工作期间工资报酬、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工伤保险金和法律规定的医疗补助费等) |
720000.00 |
预算总金额合计(大写):柒拾贰万元整(¥720000.00) |
(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许可证》。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购买: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7月31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售后不退。
(六)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须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地点:2018年8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康区泰康中路东山桥头农信社旁),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十)联系方法:
采购代理机构: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泰康中路东山桥头农信社旁
联系人:李飞龙
电 话:0797-6605129
传 真:0797-6605129
邮 编:341000
邮 箱: 3365419561@qq.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赣州市长征大道支行
账 号:203726922308
户 名: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丰德分公司
采购人:赣州市南康区教育局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南水新区益民路10号
电 话:0797-6792310 联系人:钟先生
网 址:http://www.jxsggzy.cn/web/
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