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5]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宜春市城市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就其金环路与经开区连接路段路灯及施工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金环路与经开区连接路段路灯及施工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XYCJKQCG-2018-017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301719元
5、项目清单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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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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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米单臂太阳能路灯采购(30W) |
杆 |
139 |
含灯头外壳、灯杆、30瓦LED光源、磷酸铁锂电池( 50 AH)、单晶太阳能板( 100 W)、开关、地笼(185mm*185mm*600mm;对角260mm;16螺杆)等配套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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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接地镀锌角铁 |
根 |
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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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切割机)水泥路面切缝 |
m |
48 |
0.6*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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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泥路面开挖(厚20cm) |
m2 |
7.2 |
0.6*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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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工挖基础土方(0.8*0.5*0.5) |
m3 |
55 |
0.8*0.7*0.7*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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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砼基础模板 |
m2 |
250 |
0.9*0.5*4*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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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C25无筋砼基础制作 |
m3 |
28 |
(0.8*0.5*0.5)*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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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基础土方回填 |
m3 |
27 |
5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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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余土外运(1公里以内) |
m3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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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修复砼路面(基础)(厚20cm) |
m2 |
7.2 |
0.6*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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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6米单臂太阳能路灯安装 |
杆 |
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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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所有费用,所有货物须按要求安装到位。
二、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执业资质,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相应的办公设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评价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一定规模稳定的专业队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记录信用截图】;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
8、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原件)
9、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提供原件)
10、具有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11、提供太阳能路灯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厂家公章的原件;
12、投标人提供书面供货承诺函;(提供原件)
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三、文件发售、保证金:
1、现场报名:
(1)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7月27日17: 00(北京时间)止,供应商须于此时间前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报名手续,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不予办理,且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报名的供应商投标。
(2)地点:宜春市袁州区上高路101号(大塘社区大学生村官基地二楼)
(3)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2、投标保证金:6017元 ,于2018 年7月30日17:00时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投标单位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行合同至验收合格,无息返还。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 户 名 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士路支行
帐 号:1508 2068 0900 0023 585
四、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项目为壹个包,供应商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
2、供应商应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人及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原件的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3、纸质响应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分别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五、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2、响应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1日9:00。
六、评标方法:
1、评标方法: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判定成交的标准等事宜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根据供货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七、签订合同
1、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2、合同组成部分为:中标通知书、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合同补充条款。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宜春市城市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地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1号
联系人:黎女士 电话:0795-3668077
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蓝宪法13507959382(电子邮箱:512917785@qq.com)
报名联系人 黄蓉0795-3919705
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上高路101号(大塘社区大学生村官基地二楼)
九、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宜春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f.gov.cn/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
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请各拟供应商密切关注。
十一、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