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7]
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第四中学第二食堂承包经营权项目(项目编号:NDLC2018-ND-C028)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宁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宁采招(2018)324号计划,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宁都县第四中学的委托,对宁都县第四中学第二食堂承包经营权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NDLC2018-ND-C028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最低限价(元) |
宁都县第四中学第二食堂承包经营权 (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3 |
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承包食堂位于宁都县第四中学第二食堂,共二层,1580平方米,有标准厨房1间,膳厅2间,售饭台2处,储物间3间,冷库1间,面食品加工房1间,更衣室1间,休息室2间,2个卫生间,水源电源等设施完善。 2、厨房有电磁炉、开水器、蒸饭柜等能满足900人左右供餐的炊具一套。 3.经营范围:学校师生用餐。 二、经营期限 3 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三、合作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是有资质、管理经验,能独立承担风险的餐饮管理公司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成交供应商需按照国家相关餐饮标准经营管理,负责食堂饭菜供应、用餐秩序、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工作,饭菜质量和环境卫生达标,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接受学校及上级相关部门监督。 3.成交供应商售卖的饭菜价格,由学校根据市场情况制定,不得高于学校规定的价格标准,正常情况下,提供自选餐供师生选择。 4.成交供应商在成立当日需缴纳食堂履约保证金,待食堂正常营业后,履约保证金作为食堂保证金,经营期满后,由学校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 5.成交供应商成交后,需对食堂进行简单装修,并及时支付装修款。如未及时支付,则由学校代从其食堂履约保证金支付,并且在食堂正式营业后,从食堂营业额里扣回履约金垫付的装修款。 6.成交供应商在经营期间提供早餐、中餐、晚餐、面点及其他自制食品,不允许对外营业。 7.成交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不得将经营权转包或变相转包他人,一经发现,校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其质量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装修款不予退还;对学校造成的其他损失,也一概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8.学校每学年组织用膳师生,对食堂饭菜质量、环境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若干次综合评估,如果三分之二以上评估次数达不到百分八十左右的满意度,则中止与成交供应商合同,由学校将经营权重新组织采购。由此给学校造成的损失概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负责赔偿。 9.成交供应商和食材供应商应有相关的采购协议。 10、承包期内其他要求 (1)学校食堂水、电费用由承包方自理。 (2)设备维修费由承包方负责。 (3)学校有权对师生食堂进行全方位监督。 (4)食堂运行所产生的检查、检验、检测费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费用,由承包方自理。 (5)一楼膳厅须同时承担初中部营养餐供餐,学校与承包方另行签订委托协议书。 (6)承包方需按餐饮业相关标准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有关证件,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若须办理食堂经营许可证,则由学校负责。 (7)承包期内,承包人需负责从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等各项保险,如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负。 |
270000.00 |
(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五)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无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年07月27日至2018年08月02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14∶30——17∶30,在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免费领取。
(七)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伍仟肆佰元整(¥5400.00),须在响应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直接转为缴纳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地点:2018年08月07日0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十)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十一)联系方法:
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胜利西路胜利小区对面2幢3楼
电话:0797-6816751、18296757127
邮箱: NDLC2015@163.com
联系人:肖 英
户名: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
账号:2859 0001 0308 0001 216
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宁都县第四中学
地址:宁都县北门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13576656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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