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7]
乐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第二次)
受乐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就其公务用车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于2018年7月26日上午10:00在乐安县公安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因投标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数不足三家,造成本项目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并提供满足采购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万元) |
技术要求 |
1 |
公务用车 |
2辆 |
36 |
详见服务要求 |
1、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实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须有车辆销售经营范围】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承诺书格式自定)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承诺书格式自定)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不含分公司及办事处账户,提供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必须是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五、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有意向的服务商从即日起可从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lean.gov.cn/ztb/)网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竞谈现场缴纳现金。
六、竞谈保证金应于开标前一日递交到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到账时间以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的银行到账单为准),且必须从服务商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并取得竞谈保证金交款凭证,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部分。注:保证金进帐凭证上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
七、所有服务商的竞谈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并于2018年8月3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八、提交竞谈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竞谈时间:2018年8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竞谈地点: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届时请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人出席采购会。
九、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服务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二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谈判的,不得再次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 购 单位:乐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79475099
地址:乐安县政府院内
采购代理: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13755965988
乐安分公司地址:江西省乐安县乐安大道242号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