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1]
健康小屋工程配置询价(自行)采购公告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政府梅园街道办事处就健康小屋工程配置采购(采购编号:HNTJ-2018-002)对其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自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
项目编号 |
采购名称 |
数量 |
采购控制价 |
参数要求 |
鹰月购2018B000094749 |
健康小屋工程配置采购 |
一批 |
99800元 |
详见第三章技术参数要求 |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从事本项目行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如是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采购。
以上证件(书)等材料提供完整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留存。
二、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原件;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文件;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供应商如是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证明;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由检察院出具的在本项目公告发出日期之后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可从2018年8月 1 日—2018年8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9:30~11:00,15:00~16:30(北京时间)到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政府梅园街道办事处获取询价通知书,询价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联系人:桂女士1303626667
三、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8月 8日下午15:00分。
四、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和开标地点: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政府梅园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五、采购人: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政府梅园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桂女士
联系人:1303622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