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0]
芦溪县公安局警用巡逻电动车采购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萍乡市鑫源工程造价审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芦溪县公安局委托,经芦溪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对芦溪县公安局警用巡逻电动车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芦购2018B000063255重招1
2、项目名称:芦溪县公安局警用巡逻电动车采购项目(采购预算115万元)
3、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1 |
警用巡逻电动车(四轮) |
23 |
辆 |
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 无
3、 投标人必须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截图加盖公章)。
4、 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开标时须提供以下(1)-(2)项有效合格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须提供以下(3)-(7)项有效合格证件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三证合一证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包括电动车经营内容。
(2)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四选一)。
(4)税务部门出具的2018年度其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
(5)2018年度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
(6)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由投标人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7)投标人必须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截图加盖公章)。(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有效)
1、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投标者自2018年8月10日起至2018年8月17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下载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采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化评标。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布。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 CA 数字证书及要求提交的原件出席开标大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方应在2018年8月30日17时前向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由其注册的基本账户转出,必须注明本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注: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由投标单位自行从交易系统中获取,不接受线下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或http://bm.pingxiang.gov.cn/pxzbtb/xq/lx.html
1、本项目招标答疑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另行通知。
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各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850-3300。
采购单位: 芦溪县公安局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同兴路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907990828
采购代理机构:萍乡市鑫源工程造价审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99-6782861
通讯地址:萍乡市公园南路城市风情商住楼二单元606室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