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3]
南城县公安局办公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ZZT2018-NC-020)
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南城县公安局的(以下简称“采购人”)实际需求,委托抚州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南城县公安局办公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FZZT2018-NC-020)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询价。
1、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预算价(元) |
备注 |
1 |
六层双柱双面豪华密集架 |
78立方米 |
1630 |
127140 |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合计 |
大写:壹拾贰万柒仟壹佰肆拾元整(127140元) |
2、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原件);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自行承诺函原件);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自行承诺原件和信用证明,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下载信用报告打印并加盖公章,格式附后);
注:以上资料开标前必须递交,如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3、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在开标前一天下午17:00前在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银行缴费100元人民币报名,(具体到账时间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时间为准),已报名的供应商放弃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工商银行南城县支行 |
1511 2025 2920 0077 777 |
上饶银行南城支行 |
208603120000000272 |
|
农业银行南城县支行营业部 |
14-3551 0104 0015 015 |
|
中国银行南城县支行营业部 |
1962 2393 2427 |
|
江西省南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
1864 0922 5000 0388 55 |
|
中国建设银行南城支行 |
3605 0185 0350 0000 0023 |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
777100100100003604 |
4、报价截止时间、地点:2018年8月21日上午11:00整前将报价文件递交到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过时不候。开标时,供应商的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应持有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进入开标现场,否则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5、已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询价,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此次询价,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询价的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采购人:南城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南城县建昌镇建昌大道
联系人:封臣 联系电话:18679400824
采购代理机构:抚州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南城县电信局院内
联系人:汪 艳 联系电话:13870467628
县采购办监督投诉电话:0794-7261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