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0]
江西省南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南城县麻姑山低碳旅游示范景区实施方案
编制项目(招标编号:FZZT2018-NC-015B)询价采购公告
经南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受江西省南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抚州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南城县麻姑山低碳旅游示范景区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国内有生产能力的企业或经销商参加投标报价。
(一) 招标货物需求、数量、参数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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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
数量 |
预算价 |
编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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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
1项 |
97000元 |
具体要求如下 |
2017年6月5日,江西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创建低碳旅游示范景区工作的通知》(赣发改气候[2017]603号文件),提出要求在全省范围内以设区市为单位组织创建申报省级低碳旅游示范景区。为严格贯彻落实省市相关要求,有序推进低碳旅游示范景区工作,南城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拟开展南城县麻姑山低碳旅游示范景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本项目实施方案需要根据景区的具体情况而定,尤其是需要根据景区的资源情况、能源消费情况进行调研。方案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示范景区申报:一是构建低碳发展的规划标准体系;二是推进建筑低碳化;三是推进交通低碳化;四是推进运营管理低碳化;五是增强景区碳汇能力;六是建设多元化低碳发展宣传体系;七是创新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八是加强低碳发展能力建设。
供应商应在采购人的指导和监督下,完成下列内容:
1)、协助采购人依据《低碳旅游示范景区综合自评分表》开展自评,并完成自评估报告;
2)、编制完成低碳旅游示范景区的申请报告、实施方案、综合评价自评分表及自评分报告(文件、材料、照片),由采购人报送上一级发展改革委员会。
3)、在上级发改部门对景区进行实地考察或复核以及专家评审会期间全程陪同配合,有必要时,代表采购人做方案汇报,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正实施方案。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要求进度推进)
1)、公司简介、组织机构、人员构成。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3)、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材料。
4)、实施方案工作及技术方案。
5)、报价(费用构成)。
6)、服务承诺。
7)、项目主要负责人、核心成员以及承担相关业绩简介。
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宜。
1)、报价包含完成项目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人工费、材料费、管理协调费、风险费用、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
2)、积极响应委托方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按时参加委托方要求的与方案编制报告相关的评审活动。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原件)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纳税转账凭证和社保缴纳转账凭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开标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审查。
(三)合同的一般条款
1、专利权
1.1供应商应保护采购方在编制方案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的指控。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2、合同签订
2.1供采双方除另有约定外,应在确定成交单位后二天内签订合同。
2.2对合同履行中的纠纷,可按《合同法》相关规定处理。
3、交货时间及验收
3.1 2018 年8 月30 日前,按要求参加发改委组织的评审工作,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和实施方案。
4、质量保证和技术服务
4.1在项目资料和信息收集顺利、调研顺畅的情况下,供应商应勤勉尽职优于进度计划完成服务事项。提交最终“书面申请报告、低碳旅游示范景区实施方案、低碳旅游示范景区综合评价自评分表”及其附录,包括文本、图纸、各阶段相关调查基础资料汇编和相应的计算机文件。
(四)、询价响应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询价响应文件一正一副,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所投的包别)、招标编号。
每包的询价响应文件内容应包括:(1)项目报价表(见附件1);(2)项目要求偏离表(见附件2);(3)资格证明文件(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法人代表授权书为原件)(项目要求中有规定的同时需从其规定)(4)服务承诺。
(五)、付款方式:完成专家评审验收后三十日内一次性付清编制费。
(六)、报价及成交原则:
各供应商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并对全部采购项目进行一次性报价。本次采购采取在“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的情况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报价总额与单价不符的,由询价小组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如报价方不同意修改,此报价无效。投标报价应该是含税价及其他费用的最终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本公司的发票。
(七)、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8月24日下午15:00整前将报价文件递交到南城县电信局院内,过时不候。
(八)、保证金:本次报价预成交供应商需现金交纳履约保证金1000元/包,完成专家评审验收后凭相关证明无息退还。
采购单位:南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南城县建昌镇行政中心
联系人: 付小林 电话:13979426098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南城县电信局院内
联系人:汪艳 联系电话:13870467628
县采购办监督投诉电话:0794-7261385
附件1投标项目报价表 招标编号:FZZT2018-NC-01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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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内容 项目内容 |
编制费 |
编制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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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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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报价日期: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注:此表必须打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附件2 项目要求偏离表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招标编号:FZZT2018-NC-01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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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采购文件技术要求 |
供应商响应 技术条款 |
差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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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注:以上表格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