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1]
北京中立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萍乡市公路管理局莲花分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萍乡市公路管理局莲花分局18吨洗扫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数量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要求 18吨洗扫车 76万元 1辆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未提供证明材料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厂家或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已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证明: (1)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将“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截图打印加盖公章,须体现截图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有效)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 4、开标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用于资格审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经审计的2016年或2017年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四选一); (4)税务部门出具的2018年其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5)2018年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8年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8月27日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2018年 8 月30日09时30分。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 五、开标地点: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至开标地点,逾期投标无效。 七、其他说明: (1)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已下载招标文件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此次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本项目需重新招标,未提交书面通知的单位将不具备投标资格。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萍乡市公路管理局莲花分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979975612 地址:萍乡市公路管理局莲花分局 2、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立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0799-6601079 地址:萍乡市安源区凤凰街迎宾路18号老市政府5号楼5楼 2018年8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