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4]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依据景购2018B000103573采购计划,对其所需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文件编号:JXXT2018049号包3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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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名称 |
项目需求 |
拟成交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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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车辆解体 |
根据指定数量公务用车的评估情况,对需报废解体的汽车进行解体处理及相关服务 |
1 |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第三包 车辆解体:具有江西省商务主管部门等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获取
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从2018年 8 月27 日至2018年8 月 31日(办公时间内)到景德镇市昌江大道方兴大厦2号楼1201室(西客站对面)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2. 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的原色复印件一份并装订成册:①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每个包所要求的资质材料)。
3.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4. 已报名的供应商,若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应在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三日前书面递交放弃函通知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
五、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向包3成交供应商收取包干费用捌千元。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和磋商开始时间:2018年 9 月10日 14:30 (北京时间)
2. 磋商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德镇市瓷都大道618号)二楼开标室。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景德镇市昌江大道方兴大厦2号楼1201室(西客站对面)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王女士
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98--8200068、E-mail:jxxtzb2011@163.com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 采购人名称: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 采购人地址:新城大厦17楼西山路西150米
3. 采购单位联系人:邱先生
4.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3607987826
九、政府采购监督单位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景德镇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98—8283706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