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9]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的委托,就其“宜春市警税合成作战指挥平台系统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宜春市警税合成作战指挥平台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大业-YC2018-1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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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金额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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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宜春警税合成作战系统 |
1 |
项 |
160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二、投标方资格条件(资格审查):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提供原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原件)
9、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原件)
10、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原件)
11、投标人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联合体说明: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具有警务系统软件开发经验、税务系统软件开发经验及其他系统软件开发经验的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资格审查表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原件,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给招标人。如果联合体投标时没有向招标人提交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的投标将会被招标人拒绝。
7、联合体投标协议要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开标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否则,联合体的投标将会被招标人拒绝。
三、投标报名事项、保证金:
1、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自2018年8月29 日起至2018年9 月7日17: 00(北京时间)止。拟投标人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标书,并与2018年9 月12日17: 00前办理相关报名信息登记手续。否则恕不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直接告知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相关事宜。
(2)报名信息登记手续: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为了方便通知已经在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须将投标报名信息登记表(投标人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等),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104463082@qq.com(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登记。报名登记表见第五部分《投标报名信息登记表》。
2、投标保证金:32000元 ,须与2018年9月16日17:00点前从投标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投标单位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
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 户 名 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士路支行
帐 号:1508 2068 0900 0023 585
四、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
2、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人及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内容见第二部分资格审查表)。要求提供原件的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政府采购办提出申请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纸质投标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分别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招标文件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2018年9月18日上午09 :00分(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五、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2、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1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六、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2、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七、签订合同
1、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2、合同组成部分为: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合同补充条款。
八、联系方式(咨询、询问、质疑按以下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文艺路8号
联系人:李娜 电话:17379562886
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柳怀东 18970523832 报名联系人 黄蓉0795-3919705
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上高路101号、德和沁园旁
电子邮箱:104463082@qq.com
九、公告期限:自2018年8月29日起至2018年9月7日止。
十、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
十一、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