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30]
依据采购人在吉安市采购办备案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江西省恒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永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对其永丰县永叔公碑刻材料和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1、项目编号:赣恒信政采2018HX013号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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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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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刻碑材料 |
81.5 |
㎡ |
309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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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刻版制作费 |
81.5 |
㎡ |
570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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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刻碑费 |
81.5 |
㎡ |
65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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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运输安装费 |
1 |
项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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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设计费 |
1 |
项 |
17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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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税金 |
1 |
项 |
3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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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9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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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开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若更换为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复印件或国家税务局证明和所在地社保局的社会保障证明原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或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5、本次磋商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响应供应商,自行在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包括补充变更等),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磋商会。
6、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磋商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不含税),合计(¥3200.00元),售后不退,同保证金一并转入,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日下午17:00前转入我公司以下指定的帐户,并注明“恒信2018HX013”字样。(保证金必须公账对公账) 若磋商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帐者,视为未提供磋商保证金,拒绝其竞标。
在成交公示期满后的三个工作日,将所有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必须交到采购人账上。
1、户 名: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3605 0184 0750 0000 036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
7、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参加。
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9、已递交了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磋商的,请在磋商截止时间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参与磋商;否则,不予退回磋商保证金。
10、采购单位名称:永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采购单位经办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1387968907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恒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详细地址:永丰县财富中央城小区大门旁
采购代理机构:张女士 联系电话:18758018592
电子函件:16481786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