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30]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实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中心-YC2018-144
2、招标项目名称、服务期及预算:
项目名称: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服务期:服务期限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自身情况和中标人合同履行情况选择是否续签。
项目预算:江西宜春经济开发区办公楼总建筑面积约43937.69㎡,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为每年262万元。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物业管理经营范围;
(7)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并在开标时提供现场勘察确认书。未提供现场勘察确认书的为无效投标;
(8)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者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
③2017年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④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⑤投标人近期的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自2018年以来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⑥投标单位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自2018年以来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自2018年以来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⑦现场勘察确认书原件;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装订成册,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质文件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另外投标时必须携带各自的CA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
5、现场踏勘时间:投标人可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5日16:00前的正常工作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回执函至采购人处进行现场勘察并领取现场勘察确认书,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并对随行人员安全负责。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系人:易林军 联系电话:13507959894 。
6、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拟投标人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6日电子投标系统规定的时间内。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贰仟元整。采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收款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0 5909 0000 0263 55。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单位财务缴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未按要求(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合同期满,所有交接手续办理完成后,且未拖欠员工工资及其他费用,不计息全部返还或部分返还。
9、投标文件投送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开标2室)。
10、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开标2室)
11.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8年9月21日9:0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12、开标时间:2018年9月21日9:00(北京时间)。
13、联系电话:0795-3216796
联系人:林桠汶
采购单位联系人:易林军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507959894
14、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tbw.gov.cn/
15、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需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投标系统报名回执单;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