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31]
招标公告
根据湖口县政府采购办(湖购2018B000097698)的批复,江西省江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口县马影中学的委托,现就该食堂设备项目进行询价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招标编号:JXJX2018-HK-X002
2.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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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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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湖购2018B000097698 |
马影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200000.00 |
详见询价文件 |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或投标截止期前六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一个月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
声明函原件)。
(2)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时需携带法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代表参
与投标须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原件,自然人投标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4. 投标人获取标书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 有意向的投标人从2018年 8月 31 日—2018年9月 4 日止,(每天
0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在湖口县鄱阳湖大酒店6楼购买询价文件,本询价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9月 7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至湖口县鄱阳湖大酒店6楼,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供应商名称,封口加盖骑缝章,如逾期不接收。
采 购 单 位: 湖口县马影中学
联 系 人: 徐老师
联 系 电 话: 1397020225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江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详 细 地 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东四路23号
湖口办 事 处 地 址:湖口县鄱阳湖大酒店6楼
邮 编:332500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13807023076
电 子 函 件:47080078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