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31]
永修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道路标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修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委托,根据永购2018B000105618号计划批复,对永修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道路标线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DHJS2018-YXL002)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 采购货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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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计划批复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技术参数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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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购2018B000105618号 |
道路标线 |
1批 |
800000.00元 |
详见竞谈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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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8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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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并进行安装调试;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8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良好的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7年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原件);
6.针对本项目法人代表授权书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则提供法人证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谈响应。
三、本项目报名及竞谈文件获取: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8年 08月 31日到2018年09 月0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现场报名及购买竞谈文件,本竞谈文件售价为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缴纳文件费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购买竞谈文件请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留存);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留存)、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留存)
四、本项目竞谈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详见竞谈文件。
五、所有供应商的竞谈响应文件必须签章密封,并于2018年09月1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永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修县湖东新区城投大厦西辅楼二楼)。
六、递交竞谈响应文件截止及竞谈时间:2018年 09月1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竞谈地点:永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修县湖东新区城投大厦西辅楼二楼)。
采购人:永修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永修县新城大道94号
联系人:端队长 电 话:18178921779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永修县西二路
联系人:付小姐 电 话:0792-3072888
电子邮箱:926375205@qq.com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