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0]
依据宁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批复编号(2018)部门476号,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宁都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其宁都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及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NYC2018-ND-G001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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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内容及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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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及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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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宁都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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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国内服务) |
1 |
项 |
宁都县地处江西省东南部、赣州市北部,地处贡江上游,总面积4053平方公里,现辖24个乡镇。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 号)、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的通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2018年7月31日印发的关于江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县级调查任务技术单位技术人员考试合格情况公告)和《江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8]5月31 号印发的关于江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县级调查任务技术单位从业能力情况公示)和《江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国土调查办发[2018]12 号,《赣市府字(2018)16号文件、(2017)87号文件、(2018)3号文件》开展工作意见),具体如下: 工作任务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土地利用数据、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县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因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种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省、市、县三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相比于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第三次土地调查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宁都县第三次土地调查任务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成果检查与核查和成果汇总。具体详见“三、采购项目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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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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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调查(国内服务) |
1 |
项 |
主要任务: 自然资源调查是在利用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划分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并调查自然资源所有权、基本信息状况和公共管制内容,划清“四界”(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 具体任务是: 1.划分自然资源登记单元。根据不同自然资源种类和在生态、经济、国防等方面的重要程度,并结合生态功能的完整性、集中连片、统一管理等原则划定自然资源登记单元。 2.自然资源所有权权籍调查。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成果的基础上,调查区域范围内全民所有之间边界,并核实范围内的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土地之间的边界。 3.自然资源基本信息状况调查。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专项自然资源调查成果,实地调查各自然资源的坐落、空间范围、面积、数量、质量等基本信息。 4.公共管制内容调查。查清各类法律法规或规划红线对登记单元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要求;以法定自然资源用途管制规范为依据,调查登记单元相应的用途管制要求;以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等相关文件,调查登记单元内相应的特殊保护要求。 5.成果检查。包括各阶段的过程检查、内业核查、重点区域外业核查、汇交成果核查等内容。 6.成果汇总。按要求开展成果汇总。 主要成果: 1.县级确权成果 (1)数据成果 1)县级自然资源权籍数据库,数据格式满足汇交后数据管理的要求。 2)县级自然资源登记档案数据库,按档案管理要求格式存放,扫描内容以文件形式存放。 3)县级自然资源登记簿附图,内容以文件形式存放 4)县级自然资源登记信息元数据,数据格式要求为XML文件。 (2)报告成果 1)县级自然资源信息数据源分析报告。 2)县级自然资源调查实施方案。 3)县级自然资源调查技术设计书。 4)县级自然资源调查技术总结报告。 5)县级自然资源调查工作报告。 6)县级自然资源调查质量检查报告。 (3)报表成果 1)县级自然资源分类面积统计报表。 2)县级自然资源分类面积按权属统计报表。 (4)资料收集数据:收集的各部门。 (5)其他成果:其他需要提交的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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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总金额为:251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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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项目招标单位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如有需要,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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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不允许分包。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即从发出招标公告当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方法为在信用信息栏为输入企业名称然后点搜索一下);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方法为输入企业名称,执法单位填空白,处罚日期填空白至截止时点);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为“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方法为:输入纳税人名称后点查询;上述网站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公告发出之日到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点,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三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应为整个屏幕截图)。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测绘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证书(包含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及不动产测绘)。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必须是参加过江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县级调查任务技术单位技术人员考试合格情况公告名录内的人员。
3、投标单位必须江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县级调查任务技术单位从业能力情况公示名录内单位。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10月 22 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招标文件的购买: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2018年 10 月 27 日前(不含 27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并同时下载招标文件(请注意:须完成报名和下载两个步骤才算成功),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八)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 11 月 12 日下午 15 : 00 (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宁都县梅江镇翠微广场北路),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CA 数字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 CA 数字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逾期递交CA数字证书或未出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即2018年11月9日)下午17:00之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如与CA锁办理时登记的账户不一致,须先更新登记账户再转账)转入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款项到账时间为准,否则投标无效。
(特别提醒:在进行大额(汇款金额>5 万元人民币)跨行转账时,请在工作日每天早上 9 点至下午 4 点之前完成。)
(十一)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按中标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 帐号:2859000103190000329(注:如果是同行转帐的请转2859000103100000866主帐户,备注栏注明329),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三)已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四)联系方法: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三环南路安置小区A6栋四楼
电话:0797-6818055
邮箱: hnycjszxgs@163.com
联系人:宋先生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宁都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登峰大道188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先生 13870736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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