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3]
龙南县荣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龙南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其龙南县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与评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LNRX2018-LN-C012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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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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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与评估(国内服务) |
1 |
项 |
(一)项目简介: 1.项目概况: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赣府字[2017]22号)的要求,龙南县须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通过对龙南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质量评估,更好地、准确地掌握辖区内污染源基本情况及产排污等情况,协助甲方高质量地完成普查任务,为后续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协助采购人完成这一重大的国情调查工作。 2.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赣府字[2017]22号)、《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 (二)履约期限及质保期: 1.履约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要求出具工作报告和分析报告的评估意见。 2.质保期:自通过国家污普相关部门验收之日起半年(响应供应商承诺高于半年的,以响应供应商承诺为准)。 (三)人员要求: 成交供应商工商登记注册地若不在赣州市龙南县的,须于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在赣州市龙南县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成交供应商须至少派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或质量类高级职称的)和2名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参加过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培训并取得普查指导员证书的)常驻赣州市龙南县,并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及相关的办公设备清单及图片。 (四)服务范围: 依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和污染源普查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各阶段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质量评估,出具质量评估意见,提出改进和整改建议。 (五)服务内容: 1.普查准备阶段 (1)对前期准备阶段制定的工作方案等进行审核。(2)参加省市各级污普办组织的技术培训。 2.污染源清查阶段 对清查阶段形成的普查名单进行审核。 3.污染源普查阶段 (1)对入户调查成果和数据进行现场抽样核查(包括车辆、文件打印等)。(2)对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结果进行审核。(3)对数据成果进行审查校核。(4)对现场调查和数据成果提出改进和整改建议。(5)普查阶段质量核查应符合甲方要求,遵从甲方工作安排,随时随机对普查质量进行核查。 4.成果审核阶段 组织对技术报告和总结报告等成果进行专家评审,出具评估意见。配合甲方完成质量核查、验收、成果发布工作。配合县污普办迎接各级检查、核查。 (六)成果要求: 根据相关要求,依据普查过程中获得的数据、信息、报告、资料等编制评估工作报告和分析报告。且评估工作报告和分析报告的评估意见须通过专家评审及污普相关部门的核查及验收。 |
200000.00 |
(三)响应方式:不接受联合体的报名。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五)磋商文件的购买时间: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30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龙南县荣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缴纳2%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服务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2018年11月05日10: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龙南县荣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签到时间以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或逾期递交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节能、环保、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联系方法:
龙南县荣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南县金水大道496号新华书店四楼
电话:0797-3522380
邮箱: lnrxzbgs@163.com
联系人:吴平平
开户行:中国银行龙南县新世界支行
户名:龙南县荣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91 737 637 468(只限收取保证金账号)
网址:http://jxsggzy.cn/web/
龙南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龙南县金水大道490号
电话:0797—3512073
联系人:欧阳松
龙南县荣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