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3]
根据九江市政府采购办(浔购2018B000120414)号批复,九江市风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九江市公路信息中心的委托,对其昌九大道路网监测点及非现场科技治超执法点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名称:昌九大道路网监测点及非现场科技治超执法点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JJZCFC2018-GG001
3、项目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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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 目 编 号 |
项 目 名 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价(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技术参数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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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浔购2018B000120414 |
昌九大道路网监测点及非现场科技治超执法点采购项目 |
1 |
项 |
800 |
781 |
详见招标文件 |
注:投标产品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内,不包含香港、澳门、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
(1)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且有安装能力的合法公司;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营业执照原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开标时提供原件、并上传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标时提供原件、并上传扫描件)
(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开标时提供原件、并上传扫描件)
(4)投标人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上传扫描件)
(5)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上传扫描件)
5.2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其它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2)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智能化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标时提供原件、并上传扫描件)
(3)投标人提供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扫描件)
(4)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 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传网页查询截图)
(5)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上传扫描件)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每个联合体不得以超过两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投标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6、获取标书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24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和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逾期投标无效。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
9、CA 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服务中心东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里湖大道166号)。
10、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1、质疑处理:1)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请按相关法规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投标人提出质疑时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法人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2)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送到我公司。否则,将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条款。对投标人的疑问我公司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十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接受。
12、采购人:九江市公路信息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979276299
13、招标代理机构详细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瑞大道银星花园第一栋不分单元915
联 系 人:尹女士 电话:13667921611 18046712180
电子信箱:2105638359@qq.com 邮编:332000
九江市风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