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4]
根据都昌县政府采购办的批复,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国营江西都昌县红光林场的委托,现就2018年管护用房建设试点(一分场)改造、(朝阳分场)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招标编号:JJCS2018-DC-J017
2. 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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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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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
都购2018J000121635 |
国营江西都昌县红光林场2018年管护用房建设试点(一分场)改造工程项目 |
1项 |
233780.69元 |
详见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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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 |
都购2018J00012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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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江西都昌县红光林场2018年管护用房建设试点(朝阳分场)工程项目 |
1项 |
241175.31元 |
详见谈判文件 |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若为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时须出具法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为自然人投标须出具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以下要求所有资料原件核查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有意向的投标人从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0月26日止,(每天0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 在都昌县万里大道和平宾馆旁3楼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1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至都昌县万里大道和平宾馆旁3楼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供应商名称,封口加盖骑缝章,如逾期不接收。
采 购 单 位:国营江西都昌县红光林场
联 系 人:江先生
联 系 电 话:1380702332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 细 地 址:都昌县万里大道和平宾馆旁3楼
邮 编:332000
联 系 人:户先生
电 话: 15907920000 0792-5311966
电 子 函 件:11790053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