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6]
鹰潭市城市管理局市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减少的设备成本评估采购公告
鹰潭市城市管理局市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减少的设备成本评估采购项目将于2018年10月开始实施,我单位现就市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减少的设备成本评估采购项目进行采购询价,邀请有相应经营资质和具有相应评估能力的评估公司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要求的服务。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鹰潭市城市管理局市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减少的设备成本评估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鹰潭市城市管理局
详细地址:鹰潭市府前路26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807018050
(三)、报价人须知: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 31 日15: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地址:鹰潭市城市管理局财务科
2.开标地点及时间:鹰潭市城市管理局会议室,2018年10月31日15:00(北京时间)
3.本项目服务类设置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48000元,报价应包括后续服务、税金等所有费用。
4.采购合同:确认成交人后五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5.交货地点和时间:成交人须于2018年11月15日前将评估报告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合同价款在收到评估报告一个月内付清。
7.询价响应文件包括:
(1)承诺书;(2)采购询价报价表;(3)报价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报价人身份证等(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8.报价人需提供询价响应文件一份,一律采用A4纸,装订入袋密封且在封签处加盖公章,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
9.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果出现服务、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并以此类推。
10.报价人及其代表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