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9]
依据吉水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吉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拟对“吉水县抚吉高速路口电子设备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编号:赣安华吉政采【2018】007号
2、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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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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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抚吉高速路口电子设备工程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1批 |
120000元 |
自采购合同签订后15天内供货、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 |
注:以上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竞谈。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开标时提供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供应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时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7-3.2);
4投标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复印件或所在地社保局的社会保障证明件和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提供投标人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7-3.4);
6投标单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时需提供投标企业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企业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竞谈。
注:“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中的证明材料须现场提供审查,不得密封在竞谈响应文件内,无法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其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4、凡对本项目有兴趣参与并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起至 2018年 11 月 18 日24:00时(北京时间)从吉安政府采购网或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网上报名,以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前一天17:00前到账。
5、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竞争性谈判地点为: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竞争性谈判时间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9 日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澄清或更正说明网址:吉安政府采购网和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吉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详细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文峰镇龙华中大道128号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方式:1370796671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庐陵商业街3楼
邮编:343009,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5679683318,
电子函件:fjah079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