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3]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其为“宜春市水污染防治总体方案编制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宜春市水污染防治总体方案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大业-YC2018-146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服务要求 1 宜春市水污染防治总体方案编制项目 1 项 45万元 详见第四部分 二、投标方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8、投标人提供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注:供应商应提供资审要求的资料,开标时交于招标方进行资格审查。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磋商文件发售、保证金: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9日17: 00(北京时间)止,拟投标供应商于此时间前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且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报名的供应商投标。 (2)现场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1)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或三证合一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验后归还) 2)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地点: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室 (4)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2、投标保证金:8146元 ,2018 年11月24日17:00点前从企业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电子汇款时间记录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退回。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士路支行 帐号:1508 2068 0900 0023 585 四、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包,供应商应根据自己的服务能力投标。 2、响应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分别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磋商文件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2018年11月28日上午9 :00分(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五、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2、响应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8日上午9 :00分。 六、签订合同 1、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2、合同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磋商文件、中标人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合同补充条款。 七、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商务条款优劣排列。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春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杨博 电话:0795-3998560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15楼 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 黄蓉0795-3919705 项目联系人 蓝宪法 13507959382 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室 九、受邀投标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没收保证金,并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 十一、本项目磋商文件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以邮件方式发送,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