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4]
依据黎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询价采购方式,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黎川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FZDX-X(LC)-2018-X004
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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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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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县人民法院智能化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
1批 |
345808.00元 |
详见采购需求 |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一个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近期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凡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xlcx.gov.cn/)下载询价等相关资料,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即视为报名,并按询价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料费:200元/份(不退)在开标当天开标前现场缴纳。
(三)、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和询价地点:抚州市黎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9日下午15 : 00时止
询价时间:2018年11月19日下午15 : 00时
(四)、采购单位:黎川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陈先生 13707945577
地址:黎川县日峰镇京川大道206号
(五)、代理机构: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州市伍塘路
联系人:陈晨 1387948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