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4]
鹰潭四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鹰潭市人民医院铁路分院的委托,就鹰潭市人民医院铁路分院医疗用车(救护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鹰潭市人民医院铁路分院医疗用车(救护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TSFZB-2018-029
三、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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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规格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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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购2018F000131510 |
医疗用车(救护车) |
1辆 |
20万元 |
详见询价文件 |
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份交于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原件查验后退还。
五、购买询价文件时间:挂网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1:00,15:00-17:00(北京时间)在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每份200元整,售后不退。
六、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性文件应于2018年11月22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七、询价时间: 2018年11月22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八、询价地点: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鹰潭市湖西路鹰潭市民服务中心2楼)开标室。
九、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鹰潭市人民医院铁路分院
详细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龙虎山大桥北200米处
联系方式: 王先生 0701-6430190
采购代理机构:鹰潭四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鹰潭市沿江大道1号滨江明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程先生(1860701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