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5]
依据赣州市章贡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贡购2018B000125495计划,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西章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渗出废水治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因法定原因该项目废标,现对其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NKHY2018-ZG-C007-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月) 渗出废水治理(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12 月 一、每日处理量不低于50吨。 运营单位自带分析化验设备,须每日每班测试重金属铜铅锌镉铬等因子。 检查水池内水位情况,抽水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做好相关记录。 建立规范管理制度,具有相应运营能力。 排水水质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 二、成果提交清单: 每日每班次水质分析记录台账 每日每班次生产运行记录台账 编制作业指导书(包含每个单体设施的作业文件、每台机电设备的作业文件) 编制提交应急预案 自觉接受环保部门和管委会的监督检查。如因污水未达标造成污染事故概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如需进行改造,自行承担费用并提前报告管委会。 运营期间,设备保养、维修以及损坏、更换费用均由运营单位承担。 运营结束后,须将完好的设备交付管委会。 三、运营时间要求: 一年一签。 若提前完成D5-01地块渗出废水治理,则按实际运营时间结算。 四、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渣全部按照危险废物标准进行管理。 五、费用包干,限价5万元/月。 50000.00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无。 (七)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11月 15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磋商文件的购买:2018年11月16 日至2018年11月22 日(工作日内)08∶30——11∶30,14∶00——17∶30,在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九)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11月26日14: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51号),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磋商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十)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如果响应供应商基本账户被冻结,需出具冻结单位的冻结文书和响应供应商的一般账户,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从一般账户转入)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赣州市城南支行;账号:194736136630),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服务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一)付款方法:合同生效后按月支付服务费。项目服务费采用人民币结算,由卖方在每月底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给买方,买方在次月的十日前将上月服务费支付给卖方,法定节假日顺延。不计利息。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 (十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四)联系方法: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51号 电话:0797-5552869 传真:0797-5552879 邮箱:nkhygz@sina.com 联系人:黄珊 开户行:工行南康市政广场支行 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510200409025915762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江西章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 电话:0797-8334916 联系人:胡先生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