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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铅山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铅山县农业局委托,对其所需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DHZFCG2018-11-02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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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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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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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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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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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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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个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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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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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5300元/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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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应以包括涉及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应包括货款、外购、附件、辅材、备品备件、施工材料、施工组织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运输、 装卸、保险、应纳税金、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须的设备及技术书面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
(1)、投标单位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执业证书原件);
(2)、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承诺在清产核资工作期间确保2组(其中含注册会计)在铅山县常驻,随时配合业主单位工作需求。(提供承诺函)
(3)、项目小组负责人对小组项目全程负责,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更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提供信用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页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五、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 号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七、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22日,每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8:30~11:30,14:30~17:00时(北京时间)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铅山县滨江花城步行街77号购买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及开标时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的原件,原件查验后向招标代理提供一套完整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机构备案。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下午15 :00时(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为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采购人名称:铅山县农业局
联系人及电话:孙先生 13979309890
联系地址:铅山县河口镇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铅山县滨江花城步行街77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7379319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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