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7]
招标公告
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彭泽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彭泽公安局马当派出所情报研判室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询价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招标编号:JJRZPZ-2018XJ-032
(二)招标名称:彭泽公安局马当派出所情报研判室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 |
1 |
彭泽公安局马当派出所情报研判室采购及安装项目 |
批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176050元整
(五)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18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5)投标人必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尚未届满的),提供查询截图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彭泽县火车站小区21栋)报名。
(七)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需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税务登记证或者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且应是与本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并提供本工程开标前连续6个月或以上基本养老保险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以上证件等材料完整提供一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八)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柒佰陆拾元整(1760.00元),必须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报价人企业名称,注明投标保证金及项目编号),于2018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17:00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户名: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彭泽县支行,帐号: 360 501 641 250 000 005 05)
(八)递交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11月22日下午15:30整(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2下午15:30整(北京时间)
(十)标书递交及开标地点:彭泽县交易中心(锦绣南山商务中心3楼)
(十一)招标补充、更正说明下载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jggzy.jiangxi.gov.cn
(十二)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开标的供应商,请于开标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若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单位:彭泽县公安局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15007029001
采购代理机构: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
详细地址:彭泽县火车站小区21栋
联系人:费先生 联系电话:15374326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