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8]
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城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其采购100CM红灯笼项目(项目编号:JXZH-XJ-2018-074)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询价。
1.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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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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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CM红灯笼 |
4360个 |
129928元 |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
2.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资格审查):
1)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具有灯笼等相关经营范围),原件现场核查)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前提供2018年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前提供投标人自行承诺函原件);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及纳税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前提供投标人自行承诺函原件);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原件)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系统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3. 购买询价通知书时间和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自行在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并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即视为报名,资料费:100元/份(不退)。询价文件资料费用从投标人注册企业账户汇入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网上银行账户(1、 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南城支行;账号:208603120000000272;2、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南城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14-3551 0104 0015 015;3、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城县支行;账号:1511 2025 2920 0077 777;4、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开户银行:江西省南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号:1864 0922 5000 0388 55;5、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城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1962 2393 2427 ;6、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城支行;账号:3605 0185 0350 0000 0023;7、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资料费账号:777100100100003604;8、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县支行;账号936008010008928905)。
4. 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 2018年12 月 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开启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启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5.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开标厅(地址:新行政服务综合大楼四楼,万年西路建昌镇人民政府正对面)
6.响应保证金: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为贰仟肆佰元整,未按规定缴纳作无效标处理。各供应商缴纳费用时应注明询价项目名称(100CM红灯笼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如未注明,产生的后果自负,缴费人名称应与参加响应供应商名称一致。
7.投交了响应保证金而不参加的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询价,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询价。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参与的资格。
8. 采 购 人:南城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所
联 系 人:万先生 联系方式:18007944633
采购单位地址:南城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抚州市迎宾大道华苑新区二栋三单元1405室
联 系 人:张杰
电 话:0794-8225551 18079492073
邮箱:10362667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