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30]
关于宜丰县城市管理局园林绿化所专用洒水车项目
(项目编号:永明-YF2018-002)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公告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丰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其宜丰县城市管理局园林绿化所专用洒水车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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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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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明-YF2018-002 |
宜丰县城市管理局园林绿化所专用洒水车项目采购 |
1 |
辆 |
32 |
详见第三章技术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和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别提醒:磋商时须提供以下证书或材料用于资格条审查:
1) 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电子营业执照或原件;
2)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账务报表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之内任一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投标截止20天之内的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5) 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6) 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以上资料请单独装袋并于竞争性磋商前送达,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3、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8年 12 月 1 日至2018年 12 月 7日止,每天0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携带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宜丰县红商城)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否则采购代理方有权拒绝其参与磋商。
4、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 12 月 13 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5、磋商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采购人:宜丰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
宜丰县城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576511968
7、采购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8170506491 E-mail:228935252@qq.com
联系地址:宜丰县红商城
邮编:336300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整。拟投标人须在响应截止日前一天下午4:00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开户名: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56279808000061368
开户行: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9、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丰县信息港http://www.jxyf.gov.cn/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丰县信息港,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