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1]
根据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采购办竞争性谈判10号采购计划,九江浔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庐山管理局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所的委托,就庐山管理局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所庭院灯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JXH-2018-C020)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
1.采购项目内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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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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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管理局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所 庭院灯采购 |
1 |
批 |
443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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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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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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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庭院灯 |
40 |
杆 |
双火灯,灯杆高3.2m,沙铸铝灯体,表面静电喷塑,灯杆整体黑色,灯具底板厚≥1.5mm,花枝固定螺栓≥m14,pmma荷花灯罩,双法兰,法兰基孔边缘尺寸四边形160mm*160mm。含导线bvv2*1.5平方毫米,≥12w光源led球泡,e27灯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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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庭院灯 |
280 |
杆 |
单火灯,灯杆高3.5m,沙铸铝底座,主杆:?76*3.0mm条纹镀锌管,双法兰,法兰基孔边缘尺寸四边形160mm*160mm共239杆,三角形195mm*195mm共34杆,三角形190mm*190mm 共7杆。主杆表面静电喷塑,灯杆整体黑色,六角形压铸铝灯具,灯具底板厚≥1.5mm,pmma荷花灯罩,含导线bvv2*1.5平方毫米,≥12w光源led球泡,e27灯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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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产地为国产。
2.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的资信证明)
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4)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6) 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此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谈判。
3.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①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2018年 12 月 13 日(周末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30~16:00 (北京时间)在九江浔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柴桑国际1、2、3栋不分单元1010、1011)购买谈判文件;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谈判地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柴桑国际1、2、3栋不分单元1010、1011开标厅。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捌佰元整(¥8800.00),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 12 月 17 日17:00之前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的形式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提交至指定账户。
7.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8年 12 月 18 日14:00(北京时间)。
8.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的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
9.联系方式:
1) 采购单位名称:庐山管理局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所
采购单位联系人:柯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92-8282539
2) 招标代理机构:九江浔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柴桑国际1、2、3栋不分单元1010、1011室
联系人:樊女士
联系电话:18296265250
电子邮箱:1003745325@qq.com
账户名称:九江浔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棠支行
账 号:7270 9010 0100 1097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