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7]
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受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信息化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采购编号: FZDD-CH-2018-44A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价 (人民币) |
技术参数及 要求 |
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信息化设备采购 |
多功能高拍仪 |
70台 |
700000元 |
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签名屏 |
80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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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式计算机 |
13台 |
三、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谈判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须按以下要求截屏打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谈判现场须提供以下(1)-(2)项有效合格证明材料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须提供以下(3)-(7)项有效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作无效谈判处理。
(1)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2)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由供应商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7)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上的信用信息截图。
五、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可自行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fzztb.gov.cn/)下载谈判文件等相关资料,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谈判保证金即视为报名。工本费:200元/份(售后不退)在谈判当天谈判前现场缴纳。
六、谈判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城市展示馆四楼)。
七、谈判时间及谈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7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纸质版谈判文件,逾期作无效谈判处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涂勇 电话:13970477672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直集中办公二号楼2楼
采购代理机构: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891号(市梦圆大酒店内)。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话:15946972263
投诉监督电话:0794-8263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