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0]
德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第二批电子警察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WYZFCG-2018-027#)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经德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江西望月招投标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受德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德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第一批电子警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 JXWYZFCG-2018-027#
二、项目名称: 德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第二批电子警察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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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总价(元) |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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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德购2018B00015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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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第二批电子警察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741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注:本预算价含运费、安装费、调试费等。。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在招标内容内,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项目安装能力的生产企业或供应商。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5):投标人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3、投标人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的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原件现场查验。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须与原有交警平台对接,实现信息互通。提供承诺函。
8、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同时上传原件扫描件)
六、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2月 21日起至2018年12月27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投标无效。
八、开标时间定于2019年1月9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在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委托人携带CA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
九、采购人:德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江先生 0792-4362296
代理机构:江西望月招投标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18970305892
邮 箱:24997896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