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7]
共青城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共青城市行政审批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共青城市行政审批局采购共青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业务服务合作银行和政务服务大厅收费点合作银行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GQCZFCG2019JC-2
2、项目名称:共青城市行政审批局采购共青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业务服务合作银行和政务服务大厅收费点合作银行项目
3、项目招标内容:相关业务合作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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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包号 |
项目内容 |
采购底价(元) |
服务期限 |
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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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QCZFCG2019JC-2 |
第一包 |
政务服务大厅收费点合作 银行 |
31万/年 |
3年 |
选综合评分第一名的为合作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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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 |
共青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业务服务合作银行 |
200万/年 |
3年 |
选综合评分第一名的为合作银行 |
4、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底价要求:供应商的报价不允许低于采购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的第二点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投标人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该项目的招标内容须在企业营业执照范围内;
(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和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合作银行必须与共青城财政局为合作银行(或共青城财政局在该银行开公帐户)
7、磋商响应文件数量及报价:①正本壹份、副本贰份②投标人的磋商报价按政府采购运行规程的要求有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为书面报价;第二次报价在磋商时投标人可根据磋商情况调整报价(第二次报价可以保持不变,但不能低于第一次报价),磋商小组可以酌情再与各投标人进行再次磋商。以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运行费、维护费、人工费等费用,均应列入项目磋商总价中。
8、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9年1月17日起至2019年1月23日止(正常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在共青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共青城市共安大道与发展大道红绿灯交汇处5栋三楼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9、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9年1月2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共青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机构将拒绝接受。
10、定于2019年1月28日上午10:00 时(北京时间),在共青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文件,加盖公章)(原件须当场查看,查验后当场退还)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
(2) 授权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原件(须附有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没有独立的法人,可提供营业执照负责人的委托书原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2、已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网站上公布,请潜在响应供应商随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采购人:共青城市行政审批局 电话:0792-4391093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0792-4391095
邮 编:332020 电子信箱:gqcszfcgzx@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