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24]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宁师中学食堂经营承租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项目(项目编号:HNYC2019-ND-G001)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宁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批复编号(2018)部门576号,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宁都县宁师中学的委托,对其食堂经营承租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NYC2019-ND-G001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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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内容及范围 |
预算价格(万元)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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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第一食堂经营权(一层)(国内服务) |
1 |
项 |
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
100 |
30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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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第二食堂经营权(二、三层含小卖部和教工食堂)(国内服务) |
1 |
项 |
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
175 |
(四)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不允许分包。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项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一个投标供应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品目。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方法为在信用信息栏为输入企业名称然后点搜索一下);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方法为输入企业名称,执法单位填空白,处罚日期填空白至截止时点);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为“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方法为:输入纳税人名称后点查询;上述网站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公告发出之日到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点,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三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应为整个屏幕截图)。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01月 24 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招标文件的下载: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 2019年01月31日前(不含24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并同时下载招标文件(请注意:须完成报名和下载两个步骤才算成功),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八)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02月19日下午 15 时00分(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宁都县梅江镇翠微广场北路),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CA 数字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 CA 数字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逾期递交CA数字证书或未出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投标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品目一:贰万元整 (¥20000)、品目二:叁万伍仟元整 (¥35000)须在2019年02月18日17 时00 分之前到账,必须从投标人注册地基本账户所在银行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否则投标无效。(可以同时投2个品目,但只允许一个供应商中一个品目。)
(十一)履约保证金:品目一、品目二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缴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 帐号:2859000103190000329(注:如果是同行转帐的请转2859000103100000866主帐户,备注栏注明),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合同期满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三)已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四)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宁都县宁师中学
地址:宁都县梅江南路63号
联系电话:13979769566
联系人:廖先生
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三环南路安置小区
电话:15970072845
邮箱: hnycjszxgs@163.com
联系人: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