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30]
根据瑞昌市政府采购办(瑞购2019B000163596)号批复,江西省欣信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受九江市国营赛湖农场的委托,就瑞昌市南湖家园安置房配电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名称:瑞昌市南湖家园安置房配电工程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RCZC-201901-86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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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编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技术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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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瑞购2019B000163596 |
瑞昌市南湖家园安置房配电工程采购项目 |
1 |
项 |
231.8091 |
详见招标文件 |
5、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叁拾壹万捌仟零玖拾壹元整(¥231.8091万元),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无效。
6、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6.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提供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原件核查);
(2)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3)投标人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
6.2投标人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6.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6.5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
6.7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施工企业资质(承装、承修五级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原件核查);
6.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原件核查);
7、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须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
(2)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
8、投标人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2月1日起至2019年2月12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江西省欣信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400元/本,磋商文件售出后恕不退还,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
9、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按采购预算的2%交,合计46000元整。1)开户行及账号:①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昌支行,账号:1434 41010400 18641;②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昌支行,账号:3605 0164 0250 0000 0785;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昌支行,账号:1507 2050 2920 0037 350;
2)转账事项:专户单位名称为“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注栏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1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2月1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11、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瑞昌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本网站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3、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本次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4、质疑处理:1)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请于法定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供应商提出质疑时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2)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送到我公司。否则,将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条款。对投标人的疑问我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十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接受。
15、采购人:九江市国营赛湖农场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3970236008
16、招标代理机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
瑞昌市东方星城东门19栋2单元门面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792-4205667 18770230800
电子信箱:89356522@qq.com 邮 编:332200
江西省欣信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