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江西世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救助保险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编号:JXSW-2018-FZ-24 二、采购类别:竞争性磋商 三、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 备注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救助保险采购项目 35万元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8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3)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或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或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磋商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3、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单位法人(实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特别提醒: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以上提出的有效证件及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同时必须以复印件加盖公章形式制作在磋商文件中,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2月15日前自行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zztb.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磋商保证金即视为报名。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开标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9年2月1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城市规划艺术展示中心/抚州城市展览馆四楼宁轴东路和竹山路的交叉口)开标厅;同时,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二副)。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磋商时间和磋商地点:定于2019年2月1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之前,磋商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城市规划艺术展示中心/抚州城市展览馆四楼宁轴东路和竹山路的交叉口)开标厅,届时各响应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若下载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参加本次招标,请在开标前2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西世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雪峰 联系电话:13767650009 公司地址: 抚州市玉茗大道南湖路中医学院斜对面(佛教协会里面) 采购人名称: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傅俊 联系电话:13607949819 采购人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金巢大道38号 抚州市采购办投诉电话:0794-8263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