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31]
抚州市2018年中心城区租赁住房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JXHY-2019-GK-01
一、总则
抚州市2018年中心城区租赁住房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已由抚州市人民政府以抚府办抄字〔2018〕268号批准建设。根据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机构抚州市房产管理局(采购人)委托江西华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抚州市2018年中心城区租赁住房PPP项目(项目编号:JXHY-2019-GK-01)的社会资本方。建设资金由社会资本提供。本次招标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组织实施。项目已具备条件,现进行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抚州市中心城区。
2、项目范围:抚州市公共租赁、租赁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共6061套,总建筑面积627901.94㎡,包含祥瑞佳园、西津华庭、西津家园、揭暄家园、汝水家园。
3、项目内容:抚州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维养护及移交等工作。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铺、管理用房和辅助配套等建安工程及土石方,场区道路绿化、电力、消防、环保、照明、给排水等其他配套设施。
4、总投资额:241287.83 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额241287.83 万元人民币,全部由社会资本方出资。
5、项目合作期限确定为2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2年。本项目计划2019年开工,建设工期不超过3年。
6、项目建设要求: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维养护及移交等。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约48,257.57 万元人民币,由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其余资金为债务资金,约193,030.26 万元人民币,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多种渠道进行融资。社会资本项目合理利润率,测算暂定为 5.5%,最终为“中标通知书”确认的项目合理利润率为准。
7、本次采购,仅采购负责本项目投融资/运营的社会资本方,后期项目施工、货物、服务等采购均按当地政府相关程序进行二次招标确定。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人是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近两年(2016、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专业的人才管理团队。应填写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后附职称证等相关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1.5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前三年内(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近三年内(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证明材料系指申请人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截图(自行编写无效)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最终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不超过5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布及获取
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到2019年02月11日下午17:00止(节假日除外)。在此期间,有意向的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资格预审公告。如需报名,有意向的申请人可登录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如需帮助,请到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
2、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19年01月31日至2019年02月11日止。
3、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iangxi.gov.cn/)、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zztb.gov.cn/)上发布。 凡有意参加者均可从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申请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法定代表人递交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由授权代表递交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2、除上述情况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资格预审文件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建设基本要求承诺、具有融资能力的承诺、运营、融资方案、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等部分组成,申请文件的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七、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抚州市房产管理局 |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华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行政中心市直单位综合办公大楼2号楼 |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986号抚州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三楼 |
|
邮 编:344000 |
邮 编:344000 |
|
联 系 人:饶亮荣 |
联 系 人:小周、小陈 |
|
电 话:15079450796 |
电 话:18907945987、18979457019 |
|
|
|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