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3]
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金家山棚户区改造拆除项目(含人工及高剪拆除)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招标编号:FZDX2019-D05
二、招标类别:金家山棚户区改造拆除项目(含人工及高剪拆除)
三、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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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面积) |
单位 |
采购预算控制价(人民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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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99.98 |
项 |
65.5690万元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或者三证合一版本原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至磋商前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原件);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至磋商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原件);
2、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原件);
3、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及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应具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提供证书原件)。
6、投标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环保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开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7、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操作步骤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七条)。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截止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上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可自行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zztb.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磋商保证金即视为报名。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开标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9年4月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城市规划艺术展示中心/抚州城市展览馆四楼)开标厅;同时,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三副)。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开标现场支付,售后不退,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磋商时间和磋商地点:定于2019年4月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城市规划艺术展示中心/抚州城市展览馆四楼)开标厅,届时各响应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 系 人:郑润甜 联系电话:13687902118
采购代理机构: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抚州市伍塘路伍塘小区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07947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