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7]
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的委托,对其2019-2020年市政专业维修劳务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GZJH2019-GZ-G001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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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主要维修范围及要求 |
预算 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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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排水管道清淤 |
1 |
家 |
1、市政专业维修范围:赣州市市本级管辖范围内,服务期限:贰年。 2、其他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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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道路沥青路面维修 |
1 |
家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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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路灯维修(高压送配电) |
1 |
家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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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总金额约:肆佰万元整(¥:4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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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特定要求
品目一:投标人应具有基本的工程施工所需的资质,确保不因自身条件影响工程施工的实施效果。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上具有管道疏通服务(不含压力管道)。
品目二:投标人应具有基本的工程施工所需的资质,确保不因自身条件影响工程施工的实施效果。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上具有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施工或路桥的维修或养护或施工。
品目三: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至2019年4月3日,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并同时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工本费。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4月1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市长征大道9号),届时请各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CA数字证书或未出示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品目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品目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品目三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之前到账(转账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户名: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赣州市江南支行;户名: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6232 5121 2008 6021),否则投标无效。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各品目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按中标总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如无违约行为,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十)付款方式:各品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签订合同后,服务期间每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并经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的结算审计,结算按现行有关定额及市场价,工程量实际签证为准。本项目每季度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前均需向采购人出具市财政认可的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于1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客家大道51号三楼(博德山庄正对面)
电 话:0797-8333805 17379730101
邮 箱:gzs_jh@163.com
联 系 人:刘媛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赣州市江南支行
户 名: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605 0110 0689 0000 0220
采购单位: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东阳山56号
联 系 人:邝先生
电 话:18770720021
网 址:http://www.jxsggzy.cn/web/
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