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8]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其宜春大道交通设施移建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阳光-YC2019-007
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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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万元) |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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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YC2019-007 |
宜春大道交通设施移建项目采购 |
1 |
批 |
87.6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再分包本项目。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③财务报表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须提供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④公司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⑥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
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现场银行查账为准;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4.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投同一品牌产品,作一家有效投标商处理,以评标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商。
5. 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须提供下列文件(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可扫描发至邮箱 2756286801@qq.com(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登记。)
登记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柒仟伍佰元整(¥17500.00)。采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
开 户 名: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宜春金城支行
账 号:1932 1589 0443(转账单需注明投标项目编号)。
7.投标文件投送地点及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8.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04月0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9. 招标代理机构: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觅婷 联系电话:13006273176 传真:0795-7205098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袁山中路42号(审计局大院旁)
10.采购单位: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18170586525
详细地址:宜春市袁山中路809号
监督部门:宜春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795-3569184
11.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12.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一次性提出。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进账单;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