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8]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安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项目编号:DHJS2019-DAXPPP001】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德安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现就其德安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项目编号:DHJS2019-DAXPPP00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德安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DHJS2019-DAXPPP001
三.授权主体:德安县人民政府
四.实施机构:德安县城市管理局
五.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及实施地点:本项目服务对象为德安县县辖8乡5镇、1个国营林场、1个园艺场,81个村委会,12个社区居委会,1个居委会。辖区内各乡镇分别为:蒲亭镇、宝塔乡、河东乡、丰林镇、高塘乡、林泉乡、聂桥镇、吴山镇、磨溪乡、爱民乡、邹桥乡、塘山乡、车桥镇,其中德安县城区由蒲亭镇、宝塔乡和河东乡组成。对德安县全域范围内提供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外运服务并配置运营所需的设施设备。
2、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首期(第一年)投资总额约为3866.85万元,15年内累计投资总额约为6432.91万元(含首期投资总额)。
3、政府付费:本PPP项目全生命周期为15年(含第一年建设期),政府付费由可用性付费和维护绩效服务费构成。其中可用性付费约487.06万元/年(依据投资估算总额测算),项目进入到运营期后开始计算,共支付14年,且以后各年度保持不变;维护绩效服务费首年约为3864.66万元,项目公司入场后即开始计算,以后每年在首年基础上增加2%进行计费,共支付15年,全生命周期累计维护绩效服务费为66,833.11万元。
4、PPP项目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4.1德安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社会资本方后,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指定的出资代表共同组建PPP项目公司。
4.2 PPP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3866.85万元(占首期投资额的100%,公司成立后,项目资金须全部到位),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在项目公司的出资比例为1:9。政府方以现金(或以现有设备折价抵扣)形式出资386.69万元(注:政府方现有设备折价后,出资金额超出或不足386.69万元,双方另行约定),其余全部由社会资本方投资。
4.3项目公司成立后,县政府授权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的承继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设备采购)、投融资、运营、移交等工作。
4.4在运营期内,县政府授权项目公司负责在本项目服务区域范围内提供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外运服务,并负责投资购买提供服务所需要的设备设施。
4.5县政府将根据实施机构对项目公司的绩效考核结果支付运营服务费。
5、项目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预计于2019年6月份开始起算,本项目合作期拟设定为15年(含一年建设期),其中包含在项目公司成立后,政府方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的工作交接期约一个月。
6、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
的企业,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需包含垃圾清扫、收集、清运或运输等相关内容,
1.2开标前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1.3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
金流量表)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1.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原件;
1.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2、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具有并提供中国清洁清洗行业一级资质或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经
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证书;
2.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之日止)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年(含以上)的县级(含县级)以上的环卫服务类项目业绩(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中标通知书及服务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一个申请人只能提交一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果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② 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申请人不得与本次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为切实加强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本项目严厉杜绝一切串通投标、围标挂靠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其行为通报德安县相关职能监督机构,同时3年内将其取消其在德安县境内一切投标经营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申请人应完整提供“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所规定的全部资格预审材料并按规定盖章和签署。以上所有要求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证书、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申请人公章,且可提供原件备查)。
七、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
有意向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于2019年3 月 29 日至2019年 4 月 4 日期间,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报名,下同)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地址:南昌市红谷滩红谷中大道1368号鼎峰中央AB座24楼(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18970966630),填表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接受报名。
请报名领取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同时须提供按本公告第六条“对社会资本资格要求”中所有相关资格材料证书、证件。
注明:对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二套完整、装订成册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报名时所出具的所有报名材料须与资格预审时的材料保持一致。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审查时间、地点: 2019年4月19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审查地点: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申请人的代表出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九、资格预审评审办法: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2、本项目不再进行资格后审。
十、公告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十一.其他说明:
1.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将对报名的单位发布更正公告。
2.采购人将向所有资格预审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招标邀请书。未收到招标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竞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十二.联系方法:
实施机构:德安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德安县桂林大道118号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1387928296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鼎峰中央AB座24楼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791-86610568、18970966630
邮箱:2239152161@qq.com
监督机构:德安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792-4669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