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8]
赣州市锦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崇义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其国道G220崇义过埠至西门段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道G220崇义过埠至西门段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国内服务)
(二)项目编号:GZJX2019-CY-G001
(三)授权主体:崇义县人民政府
(四)实施机构:崇义县交通运输局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过埠镇柯树坳,即国道 G220 崇义分水坳至过埠段公路改建工程终点与 X187 平交口处,起点桩号K0+000。然后沿 S230 进行布线,穿过过埠镇后,利用原 S230 的走廊带进行裁弯取直优化线路,然后经鱼梁村, 在 K11+110 处下穿 G76 厦蓉高速, 跨过横水河之后回到现状道路, 终点位于崇义县城西门(老化工厂附近),终点桩号K13+315,路线全长13.315km。
主要控制点:工程起点(接 G220 崇义分水坳至过埠段公路改建工程终点)、过埠镇镇区、既有 S230(现状三级公路)道路、鱼梁村、 G76厦蓉高速、横水江、路线终点(崇义县城西门外)。
本项目产出为总长度为 13.315 km 的一级公路,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沿线设施和交通工程等。路基宽度 24.5m/26m,沥青混凝土路面。
(六)投资预算:本项目的建设总投资为49846.30万元,其中项目建设静态投资为47911.41万元,建设期利息1935.30万元(最终以财审为准)。
(七)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1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8年。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即进入运营期。其中:建设期自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交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项目具体开工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原则上,项目建设期不超过 2 年。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项目不能按期完工,由政府和项目公司协商解决。运营期自本项目建设期结束之日的下一日起,至《PPP 项目合同》约定的运营期终止之日为止。运营期随建设期调整而调整,但合作期整体 10 年保持不变。
(八)合作方式:本项目采用“BOT”运作模式。崇义县政府授权崇义县交通运输局为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采购程序确定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成立项目公司,政府方授予项目公司 10 年经营权(含 2 年建设期),由项目公司负责本工程的融资、建设和道路维修养护工作。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无偿将项目资产(资产完好、无抵押/质押、无担保)移交给崇义县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崇义县交通运输局对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移交等全周期进行监督和管理。
(九)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请人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17年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主体一类或主体二类的信用评价为AA.
4、申请人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三类甲级资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市场准入暂行规定》(交公路发【2003】89号)和《江西省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试行)》(赣交管养【2014】8号)的有关规定,在江西省公路管理局完成相关资格的审查认定。
5、申请人近三年(2016年3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接过两个及以上的公路工程PPP项目(不含BT项目),且单个合同金额均不少于4亿元(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时间、地点及方式:2019年03月29日至2019年04月04日(工作日内)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在赣州市锦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合格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审计的2016年财务报告、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且另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十一)资格预审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2019年03月28日至 2019年04月04日。
(十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审查时间、地点:2019年04月25日15:00(北京时间),审查地点: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义县阳明书院负一楼),届时请申请人的代表出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资格预审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即为合格的申请人,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十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最后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五)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六)联系方法:
实施机构:崇义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崇义县政务大楼8楼
联系人:扶工
电话:18970126665
代理机构:赣州市锦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崇义县阳岭大道锦秀佳苑25号201室
电话:0797-3815191
传真:0797-3815191
邮箱:gzjxgc@126.com
联系人:梁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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