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8]
采购人:永丰县医疗保障局
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永丰县2019-2020年全县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和农村“档外”五类人员重大疾病补充保险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自2016年度项目开办以来,为全县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发挥了积极作用,现2017-2018年度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项目已经到期,需要重新确定承保机构。鉴于该项目三个会计年度已造成1759.33万元严重亏损,若采取招标方式可能会无保险机构响应的被动局面且影响贫困户的赔付时效,势必对我县在健康扶贫考核检查方面产生不利局面。在上一年度项目招标中只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一家报名参与,获得承保资格。在项目经营期间,承办机构讲政治,敢担当,全力支持配合政府部门健康扶贫工作,赔付及时,服务到位,推动切实有力。为有效衔接该项目正常运转,防止业务空挡给贫困户报销带来不便,规避因采取招标方式无保险机构响应带来的不利因素且上一轮项目受理时间截止2019年6月30日,拟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续保2019-2020年度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项目。于2019年3月15日9:00时在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组织专家论证,并于2019年3月15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单一来源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并未收到任何潜在供应商的书面质疑投诉。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
江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丰县医疗保障局的委托,依据吉安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定的采购方式,对其所需的货物和有关服务邀请合格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欢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赣恒信政采2019HX003号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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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
简要说明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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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2019-2020年全县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和农村“档外”五类人员重大疾病 补充保险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第五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 |
1项 |
774.7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附件6”)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审核;若更换为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原件或复印件审核】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采购前二个年度内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表或采购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复印件或国家税务局证明和所在地社保局的社会保障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单一来源采购;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清晰截图加盖公章,查询记录截图必须体现时间且为采购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
四、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含税):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成交服务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以现金或者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五、被邀请的供应商可从2019年3月28日至2019年3月29日,每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9:00~17:00时(北京时间)到江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现场交纳400元(不含税)采购文件资料费,资料费一旦收取概不退还。
六、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于2019年4月1日9:00时(北京时间)之前密封递交到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届时请供应商委派代表出席采购活动。
七、定于2019年4月1日9:00时(北京时间)在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活动。
采购人名称:永丰县医疗保障局
地址:永丰县城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97969541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吉安市永丰县财富中央城小区大门旁
邮 编:331500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8758018592
电子函件:16481786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