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2]
樟树市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樟树市滨江中学的委托,就其“学生双脚双层钢制课桌椅采购项目”采取第四次询价采购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厂)前来参加。
一、招标内容:
项目编号:鑫诚-ZS2019-001-3
项目名称:学生双脚双层钢制课桌椅采购项目
包号 |
项目编号 |
货物名称 |
用途 |
数量 |
采购金额(元) |
技术参数要求 |
1 |
鑫诚-ZS2019-001-3 |
学生课桌椅 |
用于教学 |
1205套 |
198825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所有费用。所有货物应免费送到学校。
二、投标方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
8、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以进帐时间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保证金
1、询价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4月10日15:00(北京时间)前到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提交制作规范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可参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制作规范)。(询价响应人可在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标书(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ggzy.com/))。
2、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3900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投标人,汇款时注明的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不能提交现金,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单位帐户转入以下帐户,确保保证金到帐后,由交易中心在项目开标现场向投标人或代理机构出示一份《投标保证金缴交情况核对表》,联系电话:0795-7362707,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 户 名 称: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樟树支行营业部
帐 号:1992 0880 1309
四、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
2、供应商应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于采购人及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原件的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3、投标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2019年4月10日15:00分(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五、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地点:樟树市四特大道288号药都职业教育园、樟树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四楼。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4月10日15:0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流程
开标时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当众查验投标文件密封状况,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报价进行公开唱标,再由询价小组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七、评标方法:最低价评标法
1、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评定后的最低报价为预中标供应商。
2、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享受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于评审。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八、签订合同
1、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三十天内签订合同。
2、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与采购人双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樟树市滨江中学
联系人:王志清 电话:13970505378
地址:樟树市滨江新区
采购代理机构:樟树市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 周超军 电话:18370538846、0795-7362268
地址:樟树市维也纳音乐花园14栋商2号。
邮箱:zssxincheng@163.com;
十、 经采购人和采购办审核后,发布询价公告。在公告期内如有变更,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补充更改公告。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没收保证金,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ggzy.com/
十二、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樟树市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