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0]
依据东乡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询价采购方式,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人民医院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磁共振屏蔽设施及工程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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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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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磁共振屏蔽设施及工程项目 |
一 |
项 |
16.6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二、询价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至询价截止时间前任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原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至询价截止时间前任一个月纳税证明和2018年至询价截止时间前任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自行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标时提供原件)
3、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取得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需提供证明)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开标时提供原件)
4、应答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提供信用证明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开标时必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且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无效投标。
三、所有潜在供应商仅需从网上(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xfzdx.gov.cn/html/dxggzyjy/index.html)),下载询价公告,即视为报名。
四、询价截止及询价时间:2019年4月15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询价人须携带询价响应文件至询价现场,且在询价截止及开标时间前递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乡分中心(抚州市东乡区城东大道物流园电商创业园3楼),过时不候。
六、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缴纳了保证金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询价,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贰日前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此次询价。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询价的资格。
采购单位: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人民医院
联 系 人:陈先生 0794-4228087
地 址: 抚州市东乡区舒同路121号
代理机构: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卢女士 13970486066 0794-8271568
公司地址:抚州市玉茗大道延伸段东侧
监督电话:0794-423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