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7]
赣州市格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于都县第二中学的委托,对其定点广告服务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GH2019-YD-C001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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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年限 |
主要技术要求及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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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定点广告服务商 (国内供应商) |
1家 |
1 |
(一)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货物及服务。 (二)所有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本磋商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响应供应商的方案应达到或优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本部分“三、采购项目需求”均属于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磋商现场的磋商内容除外) (四)项目要求:年度定点广告制作服务项目,项目要求:能承担学校涉及的宣传广告等内容的设计、制作、施工服务,方案应充分考虑学校整体搭配、信息发布、安全性能等,并根据室内外环境的特点,选取合适的材质。要符合学校整体风格,美观时尚具有现代感,功能多样化,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壹年。总预算金额约40万元。 (五)响应供应商须在于都县城内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如供应商在于都县城内没有固定办公场所者,须承诺在成交后一个月内设立办事机构和固定工作人员至少3人。 (六)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设计制作通知后1天内提供设计方案,交采购人审核。 (七)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广告服务业务转包,要确保学校宣传工作正常开展,确保承印的时间和质量,保质、保量、准时完成,若发现错印、漏印、质量达不到标等问题,如三次整改无法改进,采购单位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八)单位单项采购金额超过20 万元(含)的,仍按现行政府采购程序申报实行政府采购。 (九)本项目所有宣传广告均含设计、安装、拆卸等程序,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单位需求完成。 (十)维修成本:因质量问题或安装不到位导致维修或返工的,费用由成交供货商自行负担;因采购单位提供原始内容错误而导致成品内容差错的,由采购单位承担材料费用(不再另计设计费用);因成交供应商导致的成品内容差错,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十一)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2个月免费保修(厂家另有超过壹年质保期的,按其规定执行)。 (十二)成交供应商须每月至少一次到采购单位进行巡查,负责日常维护、维修,如标识、标牌出现脱落、卷边、或移位等情况。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单位提出要求的20分钟之内做出回应,如有需求须一小时内到现场响应,按采购单位的要求48小时内落实执行到位。 (十三)采购人对成品进行验收。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在送制表上签字;如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则由相关部门认定质量。 (十四)响应供应商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合理报价,价格与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基本相符,凡恶意成交、虚假应标或签订服务合同后不能履约的,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将报告财政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将成交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十五)结算: 1、根据成交单价和实际发生数量经学校指定经办人员签字后凭正式发票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 2、妥善保管制作及验收单及相关资料,以备查验。 (十六)本次采购目录中未列项目,如果在服务期间确实需要使用,由成交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校方经市场调研后按成交折扣率计算结果确认供应价格。 (十七)主要材料规格及要求:详见后附广告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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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无。
(五)磋商文件的购买时间: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23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在赣州市格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须在响应截止时间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以代理机构账户的入账时间为准)之前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赣州市格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具体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本章),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七)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2019年4月28日15: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市格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交易厅,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十)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
1.本次采购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所有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2.查询的截止时间点为2016年4月29日至2019年4月28日。
3.响应供应商及响应供应商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响应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十一)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赣州市格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红军大道803号三楼(县财政局对面)
电话:0797-6218278
邮箱: gzghzbgs@163.com
联系人:刘善文
开户行:中国银行于都县贡江支行
户名:赣州市格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99237565865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采购单位:于都县第二中学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长征东路2号
电话:13707027023
联系人:黄先生
赣州市格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