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4]
抚州市医疗保障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委托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抚州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维护(招标编号:JXZH-CS-2019-006)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响应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1. 招标项目内容、数量:
|
抚州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维护 |
序号 |
产 品 名 称 维 护 内 容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
1 |
城镇职工档案管理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
|
|
2 |
城乡居民档案管理 |
||
|
3 |
城镇职工征缴管理 |
||
|
4 |
城乡居民征缴管理 |
||
|
5 |
城镇职工工伤待遇结算管理 |
||
|
6 |
城镇职工生育待遇结算管理 |
||
|
7 |
城镇职工医疗待遇结算管理 |
||
|
8 |
城乡居民待遇结算管理 |
||
|
9 |
报表查询系统 |
||
|
10 |
人社数据接口 (每月根据部、省级社保部门要求提供联网上报数据、部、省社保部门要求调取的其他数据) |
||
|
11 |
定点医疗机构接口及其他系统辅助管理 |
||
|
12 |
跨省(省内)异地就医平台接口 |
||
|
13 |
医保对外数据接口(市政府大数据平台接口,曙光云数据接口,卫计委平台接口,智能审核接口) |
||
|
本项目预算总价:120万元人民币 |
|||
2. 投标供应商具备以下资格标准(资格审查):
1)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磋商现场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至开标前连续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自行承诺函原件);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至开标前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自行承诺函原件);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原件);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按以上要求现场提交资料文件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3、报名时间和地点:实行网上报名,凡在2019年5月7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前从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ztb.jxfz.gov.cn/ )网页下载文件即视为报名;标书资料费200元/份在谈判现场交付(售后不退)。
4、磋商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城市规划展览管四楼,竹山路与宁轴东路交汇处)开标厅
5、磋商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年5月8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响应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上交至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逾期响应无效。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人或经法人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正叁副)出席开标大会。
6、已提交磋商保证金和/或已报名投标的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否则不能再参与此项目的投标。
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磋商保证金:贰万元整,各响应供应商缴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抚州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维护或项目编号JXZH-CS-2019-006)和缴费人的名称,如未注明,产生的后果自负,缴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8、采购单位: 抚州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 苏女士 联系电话:0794-8222518
采购人地址: 抚州市临川区文昌区文昌大道1299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抚州市迎宾大道华苑新区2栋3单元1405号
联 系 人:陈文俊
联系电话/传真:18679416857 /0794-8225551
邮箱:10362667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