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8]
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城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城县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建工程初步设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XZH-JT-2019-011-2C)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
特别说明: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竞谈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该竞谈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竞谈人的投标资格。
竞谈人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响应。对于确属通过恶意低价手段影响公平竞争获取成交资格的,其成交无效。
1.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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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暂估预算(人民币) |
数量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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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建工程初步设计采购项目(第二次) |
46.3万元 |
一项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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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 2:本项目的预算上限价为计算标准的折扣率的50%; 3:本项目的暂定投资额约为2000万元,故本项目的暂定预算价为46.3万元,本项目的计算标准及依据为:国家计费标准(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 (2002)10号)及《南城县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4:最终结算方式为:以本项目工程的最终结算价结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百分比折扣率)计算出最终结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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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现场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现场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现场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现场提供投标人自行承诺函原件);
2)法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他人的代理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标现场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谈判现场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谈判截止时间前必须按以上资格标准要求提供资料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3.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自行于2019年5月15 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网业下载并报名。本项目不收谈判文件工本费
4.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9年5月 16 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竞谈供应商必须提供纸质应答文件一正两副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并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新行政服务综合大楼四楼,万年西路建昌镇人民政府正对面),
6.谈判保证金:本项目谈判保证金: 伍仟元整 ,未按规定缴纳作无效标处理。各供应商缴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县城管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建工程设计采购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如未注明,产生的后果自负,缴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7.投交了谈判保证金而不参加应答的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8、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南城县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0794-7211788
采购人地址:南城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抚州市迎宾大道华苑新区2栋3单元1405号
(项目)联 系 人:陈文俊
(项目)联系电话/传真:18679416857/0794-8225551
邮箱:10362667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