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0]
金溪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委托江西信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金溪县农村环境清扫清运统一市场化运作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XXH-FZ2019-C007)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响应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1.招标项目内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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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服务年限内容 |
片区 |
各片区预算价(元/年)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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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县农村环境清扫清运统一市场化运作服务项目 |
3年 |
县城乡结合部片区(秀谷、华侨、城区小街小巷) |
407万元/年 |
见磋商文件 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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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片区(黄通、何源、陆坊、对桥、左坊、石门、琅琚、浒湾、琉璃、陈坊、合市、双塘) |
1454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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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项目预算总价:1861万元/年 2、本项目将根据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2家中标供应商(如第二名分数相等,则按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更优的入选,如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都一样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由第一名优先挑选片区,第二名选择剩下片区,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其成交资格或拒绝签订合同,如有违反将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3、响应供应商采用年度报价(即报每年两个片区总的清扫费)方式进行报价,其他报价方式作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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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供应商具备以下资格标准(资格审查):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须包含道路清扫保洁等相关资质)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磋商现场提供2019年2月-4月份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原件);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磋商现场提供2019年2月-4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
自行承诺函原件);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国清洁清洗行业等级国家一级资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3)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系统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文件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3、报名时间和地点:实行网上报名,凡在2019年5月21日上午 10:00 时(北京时间)前从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下载文件即视为报名。
4、开标地点: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溪县行政服务中心6楼)
5、磋商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上午10:00 时(北京时间),响应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上交至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投标无效。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正肆副)出席开标大会。
6、已提交磋商保证金和/或已报名投标的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否则不能再参与此项目的投标。
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磋商保证金:80万元整,各响应供应商缴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金溪县农村环境清扫清运统一市场化运作服务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如未注明,产生的后果自负,缴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8、响应供应商开标时须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交给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以便投标保证金退还。
9、采购单位:金溪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 胡亚辉 联系电话: 0794-5299689
采购人地址:金溪县秀谷中大道80 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信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江西省抚州市牛角湾二村
联 系 人:陈文俊
联系电话/传真:18679416857
邮箱:315156307@qq.com
特别声明: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